读者办证须知
一、读者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、阅览证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。
二、我馆借书证、阅览证种类及使用范围如下:
1、普通借书证:押金50元,每年交磨损费20元。可以在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处、社会科学图书外借处、文 学图书外借处使用。每次可借单本图书1册或成套连续性图书1套。
2、通用借阅证:押金70元,每年交磨损费30元。可以在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处、社会科学图书外借处、文学图书外借处借单本书1册或连续性图书1套;也可在期刊阅览室阅览期刊。
3、普通阅览证:不收押金,每年交磨损费20元,仅限在期刊阅览室阅览期刊时使用。
4、少年儿童借阅证:押金25元,每年交磨损费15元,仅限6--18岁的少年儿童在少儿阅览室外借、阅览少儿书刊时使用,每次限借图书1册。
5、老干部借阅证:凭老干部优待证办理,押金40元,每年交磨损费10元,可借阅社科、自科和文学图书,也可到阅览室。每次限借图书1册或连续性图书1套。
6、集体借书证:押金为500元,每年交磨损费50元,每次可外借图书15册。
7、成人短期借阅证:有效期2个月,押金70元,磨损费8元,使用范围同通用借阅证。
8、少儿短期借阅证:有效期2个月,押金25元,磨损费6元。使用范围同少年儿童借阅证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各种借阅证到期再使用时,须交纳磨损费。逾期不交者,取消借阅资格。
2、所借图书价格超过办证押金时,须交纳临时押金。
3、借阅证要妥善保存,以免遗失。如不慎遗失,要及时到办证处挂失,一周后可补办。读者补办借阅证,须交纳已使用期限的磨损费。
4、读者办证退证自由,退证时凭押金收据和书证退还押金。
5、所办借阅证未到期限提前退证,只退押金,不退磨损费。